上海高考加分政策?
以下供参考:
1、烈士子女,加20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由户口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
2、少数民族,高中阶段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凭户口簿和身份证。
3、归侨、归侨子女,加5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由上海市侨办证明。
4、华侨子女,加5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由户口所在区侨办证明。
5、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由上海市台联会证明。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凭退伍证书、立功受奖证书、安置部门证明。
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加20分,由报考学校审核录取。
说明:
1.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累计。
2.以上加分项目只适用全国统考招生阶段。
3.以上加分项目的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4.以上加分项目不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上海高考,什么叫加分减分?
上海市教委发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4〕67号),加分政策终于尘埃落定。
此次调整取消了5个加分项目,保留的大部分项目加分分值降低,新评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不再加分。 取消的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以后评上的市及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在高考录取中不加分。同时,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及两项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包括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两项)也被取消。 降低分值的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前获得上海市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学生,一律加5分。而改革前,市三好学生加分政策为:在高中三年任意一年获得市级三好学生称号的,高考可加20分;在高三或高一、高二连续两年获得区(县)级三好学生称号的,可加10分。 在2015年1月1日前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等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的学生,以及“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可获得5分加分。而改革前,取得以上奖项的学生可获20分加分。 去年底,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省级优秀学生等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由省级高招委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高考加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高考加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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