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事考试局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红颜未老心先死红颜未老心先死 2023-03-01 03:00:01 61 阅读

1、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是024-23447336。

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是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下属的一个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各类考试,比如中小学的期末考试,抽考,中考,高考等。此外,还承担各类成人考试,资格证考试等考试的报名工作,职责还是比较大的。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下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8年,主要承担教育考试专项职责任务。

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前身是成立于1987年的国家教委考试管理中心,后于1990年更名国家教委考试中心。1998年国家教委改称教育部,原国家教委考试中心组建为现在的教育部考试中心。

一般情况下,教育局下属二级单位会有一个专门负责组织各种本局范围内部考试的机构,称为考试中心。但是在很多的其它单位机构里面也会有考试中心的,比较有名的的车管所的考试中心,专门负责驾照考试的。

县教育局考试中心是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下属的一个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各类考试,比如中小学的期末考试,抽考,中考,高考等。此外,还承担各类成人考试,资格证考试等考试的报名工作,职责还是比较大的。

2、我是仪表专业,大专,想考二级建造师,辽宁的,可不可以?如有条件帮找找相 ...

可以的。
仪表专业符合二建的专业要求。你可以登录辽宁考试网查看县官要求。
关于做好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3]9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4日 上午 9:00 - 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 - 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5日 上午 9:00 - 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今年新增134个专业,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关于调整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类别的通知》(辽人考〔2014〕1号)。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年底。

(二)报考要求

1、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工作需要任选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免试科目条件及审批手续

(一)免试科目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

(二)审批手续办理

1、符合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通过“资料下载”快捷按钮下载打印《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年限证明》,填写后到规定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2、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局办理科目免试审批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职称管理部门办理。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和各市(铁岭市除外)考区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铁岭考区、绥中县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局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五、报名时间、办法

参加我省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2月18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个人信息填报及照片上传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按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个人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证件照,照片存储为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与报名系统上提供的照片样例大小相近)。

(2)上传的照片将在发放“成绩通知书”时作参照,报考人员须按规定上传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考考区。

(4)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选择“考3科”;只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一个科目的报考人员选择“考2科”;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的报考人员选择“考1科”;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另一个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报考人员选择“考1科”。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绥中县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详见附件)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1日。

(2)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首次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首次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身份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4)符合免试科目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首次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应及时办理报名确认。

(5)报名时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及现场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3、照片审核

(1)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2)首次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在报名确认时进行审核。

4、现场报名确认

(1)首次报考人员及加考一个实务专业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和科目免试申报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到省、市或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报名确认。省、市或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进行报名确认时,应对报名表中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5、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须通过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缴纳考试费用。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操作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3日。

(2)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联系。

(3)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5月12日―24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咨询

报考人员可向当地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咨询报名有关事宜。各考区人事考试和资格审查部门的具体办公地址及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

六、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60元/科。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七、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点发放,考后收回。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八、成绩管理

(一)2014年10月以后,在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文件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通知。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九、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专用版)》进行管理。

十、考试大纲

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十一、其他

我省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29

考务咨询电话:024-23447330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考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024-23447327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2014年1月2日

抄 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中县人事局。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1月2日印发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考 区

资 格 审 核

单位

( 现 场 确 认 )

办 公 地 址

咨 询 电 话

沈 阳

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

(沈阳日报社旁,原沈阳市劳动局

院内304室)

024-22525365

大 连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0411-84618283

鞍 山

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0412-5517323

抚 顺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9号

024-58303599

本 溪

本溪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本溪市水塔路22号

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0414-2808629

0414-2896813

丹 东

丹东市人事考试院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0415-3192768

锦 州

锦州市人社局考试办公室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0416-3872301

营 口

营口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营口市老边区大水塘军转大厦

0417-2856088

阜 新

阜新市人社局职称科

(阜新市人事考试管理科)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

0418-2680030

0418-2680056

辽 阳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人事考试办公室)

武圣路171号

文圣区南顺城街6号

0419-4123520

0419-4225966

盘 锦

盘锦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科

盘锦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惠宾大街106号

0427-2826087

0427-2826034

铁 岭

铁岭市人社局职称科

(铁岭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4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5

024-72689501

024-74830136

朝 阳

朝阳市人社局职称科

(朝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朝阳市劳动大厦14楼1404室

朝阳市劳动大厦11楼 1106室

0421-2650667

0421-2653199

葫芦岛

葫芦岛市人社局职称科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

0429-6660751

0429-6660765

绥中县

绥中县人社局职称科

(绥中县人事考试中心)

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

0429-6111003

0429-6120769

0429-6660762

省 直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综合楼B座

024-23447330

可以代报名。考试比较难

3、辽宁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疫情防控告知书?

近日,辽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对于参加考试考生做了如下防疫要求,请看下文。
12 辽宁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人员相关业务申请表
格式:DO大小:16.17KB 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疫情防控承诺书
格式:DO大小:63.37KB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11月4日发布,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省各项人事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当前国家和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考点城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号),充分了解考点城市对往返中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严格执行考点所在市的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考点城市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建议预留一定提前量(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抵达考点所在市,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二、考生应于考试日前7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并持续关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通“健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应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有误等原因导致健康码异常的考生,可根据健康码用码须知相关提示,向所在地申报转码,并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经过逐级审核后,报国家健康码平台转码。
三、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三)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依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应当或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具体范围可查询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以及考点城市卫生健康、疾控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
(四)不能按属地防疫要求和考试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五)“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六)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
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当天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的地点。
(二)应提供本人入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跨省或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需严格落实出发地和目的地属地核酸检测相关要求。如考点城市要求非风险地区来(返)人员“X天X检”的,则入场时必须提供相应次数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通过支付宝健康码查询核酸检测历史记录)。
(三)应根据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所需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符合要求(可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测)。
五、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口防疫检测点有序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并提前准备好(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准考证;(3)“辽事通健康码”(绿码);(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5)本人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见“考试当天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6)域外考生(有考点城市以外行程,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记录为准)还应提供《疫情防控承诺书》,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码登记和测温。经现场核验,“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均符合要求,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六、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试日前7天,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辽人员接触;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风险地区。
(二)考生应提前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规范佩戴。
(四)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要保持安全距离。
七、考生应认真阅读《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和《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提前打印准考证并做好相应准备。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阅知并认同告知书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八、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和我省以及考点城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各市人事考试部门的官方网站相关通知通告,保持注册用的手机号码畅通。
十、考试当天确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不包括考试当天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请务必保留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准考证、通信行程卡截图及其他行程凭证等、实施疫情管控措施部门出具的正式通知或“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居住地风险等级查询考试当天的截图”以及疫情防控承诺书等证明材料),作为个人办理退费申请和有效合格成绩延期申请的依据。并务必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人员退费申请表》(见附件2),联系报名时选择的地市人事考试部门(详见该项考试考务通知附件)提交退费申请,经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初审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逾期不申请的将视为放弃,不再进行补充办理。经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中办理退款,退款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缴费银行卡原路退回。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效成绩延期条件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
1.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疫情防控承诺书
2.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人员相关业务申请表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zyzg_tongzhitonggao/3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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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DO大小:16.17KB 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疫情防控承诺书
格式:DO大小:63.37KB
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4、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怎样审核

审核是通过报名材料上交后,需要由工作人员后台进行审核,以下是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3月20日9时至3月26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有关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3月20日至26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15年3月20日9时至3月28日12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到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3月24日至25日到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首先在网上报名,所以表格填完之后,打印表格,然后到所在单位盖章,之后拿着表格、毕业证、身份证到市人事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拿着表格到人才中心登记,然后就可以交款了。

首先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然后打印报名表到公司盖章,带着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到你所在的市人事局审核;比如你公司是鞍山的你就到鞍山审核

审核很快的,我的不到10秒钟就好了

5、辽宁省直事业单位都有那些部门招人?’

你好,辽宁省直事业单位现在招收的部门如下:

招聘城市 招聘简章 招聘人数 报名时间

沈阳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6 2013年9月9日9时至9月15日24时
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80 2013年9月9日至9月15日
辽宁省教育厅 12 2013年9月9日至16日12时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 200 2013年9月9日至16日12时
辽宁省统计局 4 在9月9日9时至9月15日24时
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 45 2013年9月9日9时至9月15日24时
辽宁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17 2013年9月9日9时至9月15日24时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 2013年9月9日至9月15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委 3 9月9日至9月15日
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 42 2013年9月9日至9月15日
抚顺 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 56 9月9日至9月12日
抚顺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 4 9月11日至13日
朝阳 双塔区所属事业单位 14 9月2日至9月5日
铁岭 铁岭市铁岭县事业单位 70 9月9日至9月13日
营口 2013年营口日报社招聘新闻编辑记者10名公告 10 9月9日―13日(工作日)
锦州 锦州事业单位(新) 280 2013年9月13日9时至9月20日12时

参考资料:http://ln.huatu.com/2013/0604/621794.html

希望对你有帮助,感谢你关注辽宁华图

 2013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步考试定于2013年10月13日(周日)9:00-10:30举行,考试地点在沈阳,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
  2013年9月9日9时至9月15日24时网上报名。
  参加同步考试的单位有:
  1.辽宁省教育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
  2.辽宁省质量技术系统直属事业单位
  3.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4.辽宁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
  5.辽宁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
  6.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
  7.辽宁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
  8.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
  9.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10.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
  11.辽宁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已完成自主报名)
  12.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所属事业单位(已完成自主报名)
  13.辽宁工业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已完成自主报名)
  14.沈阳化工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已完成自主报名)
  特别提示:本次同步考试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其它岗位。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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