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常州市钟楼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162人公告 ?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求,现就2023年常州市钟楼区中小学非事业编制聘用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6月15日9:00―2023年6月17日16U00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通知详见钟楼素质教育专题网(http://zl.changzhou.gov.cn/class/BCNDPKFF)。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音乐、体育、美术、健康教育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其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所有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在钟楼素质教育专题网(http://zl.changzhou.gov.cn/class/BCNDPKFF)查询笔试成绩。
(8)面试费:90元。
(三)面试(总分100分)
1.时间地点:详见“面试、专业技能考试通知书”。
2.考试对象:所有取得面试资格人员。
3.内容形式: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10分钟模拟上课。教案准备时间60分钟。
小学数学(特殊教育04岗)按指定内容进行10分钟小学数学模拟上课。
4.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
在面试(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同分,无专业技能考试岗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有专业技能考试岗位的,按面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同分,无专业技能考试岗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有专业技能考试岗位的,按面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钟楼素质教育专题网(http://zl.changzhou.gov.cn/class/BCNDPKFF)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录用的聘用教师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的薪资报酬按照社会化用工待遇,具体以劳动合同为准,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后享受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纳入社会化管理,享有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待遇。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1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聘用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钟楼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519-88890543
监督举报电话:0519-88890792
八、本简章由钟楼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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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北京大兴区教育委员会第二批教师招聘9名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大兴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大兴区进修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9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为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学位,且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户口及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非北京市常住户口仅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且须同时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
(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等;
(五)取得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待招聘上岗后,在聘用合同1年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八)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符合相关招聘岗位条件的2023年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
2.非北京生源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须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凡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同时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
3.受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其他规定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大兴区所属学校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北京教育人才网(http://www.jyrc.com.cn/)进入“北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3年9月28日9:00至9月29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0月10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后续打印《应聘人员报名表》、资格复审、面试、调剂等相关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公招平台”并查询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提交方式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公招平台”并查询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还未取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由区教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公招平台”并查询相关信息。)
考核内容:用人单位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织考核,与毕业生面谈,了解双方基本情况,查验毕业生有关证件及材料。组织试讲,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工作小组人员进行评分,填写《公开招聘教师试讲测评表》。
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同时招聘单位收齐相应材料报人事科审核。
(五)调剂
根据招聘岗位空缺情况,在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中进行调剂。具体以相关公告为准。
(六)体检、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后出现职位空缺、个人放弃、资格不合格等情况,可从同一职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报名、考试、复审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招聘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公开招聘工作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会通过公招平台及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公招平台及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参加招聘。
咨询电话:于老师,81296347。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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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教师招聘24名公告 ?
为做好2020年度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皖教〔2019〕2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3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0年度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级中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24名(见附件1)。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考生可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 (http://jszp.ahzsks.cn)、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iaotiju.ahsz.gov.cn/)查询,也可通过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教师招聘专场)网站(https://job.ncss.cn/student/jobfair/fairdetails.html?fairId=SUqQtEyjZz7PChehx5pfat)查询。
在2020年度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以上人员既可以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计划”,也可报考非专项计划,都可以享受“先上岗、再考证”的政策。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资格复审时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人员;以及户籍在安徽省内或持有安徽省有效居住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试用期内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在今年的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中,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
年龄“25周岁以下”为“1994年6月2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
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8:00-7月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教师考试网”进行报名,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市教体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 4日12:00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7月 4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教师考试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 4 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8月6至7日期间,由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17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四)统一笔试
2020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统一笔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教育厅网站2020年6月18日发布《安徽省教育厅发布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日程安排和笔试大纲》为准。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全天。
上午 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8:00至8月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
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8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8月12-13日08:00-12:00,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市教体局人事科(淮海南路市教体局办公楼801室,联系电话0557-3929826)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宿州市教体局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在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宿州市教体局、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原则上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并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证明材料。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人选、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提前公告。
关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材料。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六)专业测试及成绩合成
1.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有关具体事项将在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提前公告。
2.成绩合成。报考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
最终合成的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宿州市教体局、宿城第一初级中学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在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宿州市教体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宿城第一初级中学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以上两类人员在试用期内须取得报考岗位计划表中明确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宿州市教体局、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城第一初级中学负责解释。
2020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及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宿州市教体局: 0557-3929826;
宿州市人社局: 0557-3027046
宿城第一初级中学: 0557-3916709
监督举报电话: 0557-392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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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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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福建省三明泰宁县第三轮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招聘27名公告 ?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根据《中共泰宁县委组织部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泰宁县2021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的通知》(泰人社〔2020〕75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泰宁县教育卫生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紧缺急需专业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0〕402号)文件精神,现将泰宁县招聘2021年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紧缺急需专业教师27名。其中高中教师1名;初中教师1名;小学教师25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8日至2002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放宽至2021年9月30日);研究生报考学历类别不做要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范围:具体见《泰宁县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8.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紧缺专业免笔试”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紧缺急需专业招聘免笔试,县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问答和片段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个岗位有多人报名的,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1:1的比例通知入围考生参加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附件1)至tnxjyjrsg@163.com。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30日下午5:00止。
3.报名确认:报名者以收到教育局人事股邮件回复后,加入招聘群为报名成功。
(三)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非2021届毕业生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包括《2021年中小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第二轮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现场审核(具体按所报考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2021届毕业生提供《2021年中小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第二轮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凭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泰宁县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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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1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招聘2041名教师公告 ?
根据《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20〕11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分两批次报名(应届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现就第一批次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与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20〕11号)规定的招聘条件(附件1)。
3、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学校自主考核岗位)》(附件2)、《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区统一报名岗位)》(附件3)(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浦东政府网站浦东教育(http://www.pudong.gov.cn/shpd/department/019020/)和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exam.pdhr.com)向社会发布。
对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件4)。
4、“考生身份”分为“应届生”和“社会人员”两大类。“应届生”是指2021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须持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毕业生推荐表,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发放时间在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者,可视作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考核流程
(一)学校自主考核岗位: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职校(专业师资)岗位
1、报名方式和时间:采取个人投递简历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详见《学校自主考核岗位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附件5)。报名时间一般在11月中旬结束(以学校实际安排为准)。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要求自主报名,不限定投递简历单位数。
2、考核流程
学校笔试考核: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主设计笔试考卷,对单位初审通过人员组织实施笔试考核,笔试成绩占40%。
学校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主设计面试形式,对单位初审通过人员组织实施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占60%。
区统一面试:经用人单位集体讨论后,择优按1:1的比例上报区面试人员名单。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区面试合格者列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二)区统一报名岗位:其他学段及单位(含职校非专业教师、教育集团)岗位
1、区笔试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0日10:00至11月4日16:00。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平台(http://edu.pdhr.com/)。在区笔试报名阶段,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只明确学段学科(即笔试报考类别),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且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png格式,大小500KB以下。
3、准考证下载时间:11月16日上午10:00-11月21日上午9:30,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核流程
(1)区统一笔试
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对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实施笔试考核,按1U3比例(入围人员需达到相应标准分数)确定笔试合格人员名单。
区笔试内容:主要考核专业(学科)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专业(学科)相关技能、对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与掌握水平等。
区笔试时间和地点:拟于2020年11月21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区笔试考核结果:拟于11月底对外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区统一面试
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区面试内容: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及基本教育素质。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区面试时间和地点:拟于2020年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请区笔试考核合格考生适时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并下载打印。
区面试考核结果:拟于12月下旬对外公布,请参加区面试考核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3)学校试教考核
区笔试及面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岗位报名,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组织遴选及考核。
学校岗位网上报名:区笔试及面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选择具体学校岗位。只能选择笔试报考类别所对应的具体学校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可同步报一个调剂意向岗位。
学校现场受理、审核考生材料并组织考核:拟于12月下旬学校现场材料受理及组织考核。学校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务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学校考核时间、地点和要求。学校现场受理个人材料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并根据《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材料目录》(附件6)要求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学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区笔试占40%,区面试占30%,学校考核占3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且须达到录用标准,按岗位招聘人数1U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详见《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第一批次)流程及时间安排》(附件7)。
三、其他事项
1、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2、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3、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可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且达到录用标准的考生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时,学校可对服从调剂且通过区笔试及区面试的人员,进行自主选择并考核。
4、本批次拟录用人员(含个人放弃)、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区面试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再次参加第二批次报名。若第一批次区面试考核不合格人员持有多学科教师资格证,申请参加第二批次其他学科报名的,烦请提前致电58836068,须在第二批次区笔试报名结束前两天,提交材料至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经现场审核同意后,方能参加第二批次其他学科报名。
5、由教育集团牵头校负责招聘的岗位,由牵头校办理录用手续。此类教师工作满三年后,须参与教育集团内校际间流动。
6、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抓好入口管理和考场管理,通过“随申码”、体温检测把好入口关,落实考场消毒、座位距离等保障措施,确保招考安全有序开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浦东教育网站还将在考前两周左右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报考咨询电话
学校咨询(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件4)
政策咨询(招聘政策):58836068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58601326
监督电话:58876592 2074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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