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长春市人事考试中心是由长春市政府于2000年11月成立的,主要负责全市招录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的考试工作。它依托于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长春市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招考办公室、考试办公室、核算办公室、信息办公室、咨询办公室等部门。
(二)主要职能
1. 受长春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招录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的考试工作;
2. 负责制定考试大纲和考试内容,组织、协调和监督考试工作;
3. 负责组织和实施科学考试,开展答题情况分析、成绩分析,指导考试员的培训;
4. 负责进行考试结果复核,确定考试成绩,及时发布考试结果;
5. 负责组织和开展各类考试培训;
6. 负责开展考试研究工作,提出考试改革建议,推动考试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7. 负责推行考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考试公平正义,维护考生的权益。
(三)工作流程
1. 招考办公室:负责起草招录计划,组织开展招录活动;
2. 考试办公室:负责编制考试大纲,组织开展考试;
3. 核算办公室:负责考试结果的复核,确定考试成绩;
4. 信息办公室:负责考试结果的发布,并对信息进行管理;
5. 咨询办公室:负责提供考生咨询服务,解决考生遇到的问题。
二、长春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一)简介
长春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是由长春市政府于2006年9月成立,主要负责全市经济管理类人员的考试工作。它依托于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办公室、招考办公室、考试办公室、核算办公室、信息办公室、咨询办公室等部门。
(二)主要职能
1. 受长春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经济管理类人员的考试工作;
2. 负责制定考试大纲和考试内容,组织、协调和监督考试工作;
3. 负责组织和实施科学考试,开展答题情况分析、成绩分析,指导考试员的培训;
4. 负责进行考试结果复核,确定考试成绩,及时发布考试结果;
5. 负责组织和开展各类考试培训;
6. 负责开展考试研究工作,提出考试改革建议,推动考试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7. 负责推行考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考试公平正义,维护考生的权益。
(三)工作流程
1. 招考办公室:负责起草招录计划,组织开展招录活动;
2. 考试办公室:负责编制考试大纲,组织开展考试;
3. 核算办公室:负责考试结果的复核,确定考试成绩;
4. 信息办公室:负责考试结果的发布,并对信息进行管理;
5. 咨询办公室:负责提供考生咨询服务,解决考生遇到的问题。
总结:长春市人事考试中心和长春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是长春市政府设立的两家考试机构,其职能主要是负责全市招录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及经济管理类人员的考试工作,其工作流程包括招考办公室、考试办公室、核算办公室、信息办公室和咨询办公室等五个部门,通过这些部门的协调配合,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市场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促进长春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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